預告離職 提前離開薪資問題 - 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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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因爬文爬到資訊似乎有點亂,想要請教一下大家



任職時間於101/3/1~105/03/01~迄今 已滿四年

知道"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



但其實一經好長一段時間工作不愉快,說著要換工作講很久

原本計畫想4月底提離職,坐完5月就走,把手上的工作做一個段落也算是盡情盡義了


接著前陣子得到競爭對手104的邀請面試,也確定得到offer,希望我可以趕快到職

但由於之前是產品很競爭的公司,所以跟他們家的業務也沒什麼接觸

所以詢問了一個客戶對那間公司的意見,還在評估是否要就職

雖然心裡有想到客戶跟經理很好很有可能打小報告

但覺得反正我都打定要走,只是時間還沒到還沒說出口

結果那位客戶可能真的是抓耙子(推測尚未證實)

因為我是上周4/13(三)拜訪那客戶


而4/15(五)小主管join call我

問我要不要把原本區接回來,公司在評估是否還要再聘人

(原本我的業務區很大,去年被拆出來成2區,但新同事剛提離職了4/12(二) )

然後就說我第一季的業績只有80%,公司在評估我的業績

區域接回來的話,業績數字也能增加

文文謅謅繞了一大圈,才說了:我的區域,公司104也開職缺了


一上公司104,4/12當天就有我同事區域的職缺

4/14(四)我的區域也被放上去,還掛"重點職缺"

不是客戶抓耙子,公司知道我有其他offer了

就是我工作不愉快事情做得不達公司標準,公司想要我走,先找人



總之目前打算4/21公司會議要跟主管提離職

依勞基法規定我離職日應是5/21(六)

可是依照我對公司的觀察其行事作風,應該只會讓我做到四月底就走

其實我也想越早走越好,趕快離開這烏煙瘴氣的地方



但我還有自3/1起算的十天特休

若公司要求我四月底就走

我是否還可以要求5/1~5/21的薪資給付?

或者可要求那十天特休的薪資給付?

麻煩大家給我個意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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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6-04-23
可要求。但建議為避免後續麻煩。我會選擇休完。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6-04-25
是可要求特休給付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6-04-29
滿3年以上得30日預告知。是保護雇主不是員工。當然雇主
願意立馬放人也是可以。特休沒休完,這是另一件事。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6-05-01
你履歷有寫現在公司嗎 我的同事去競爭對手公司面試
對方人資有打來問關於這位同事的事
Olivia avatarOlivia2016-05-05
我自身遇到的狀況是後著.做到4月底,支付給10天特休薪資
Agatha avatarAgatha2016-05-10
謝謝K大的建議!!
Robert avatarRobert2016-05-11
建議.業務工作容易和前東家有糾紛.任何人都不要輕易透漏
Lauren avatarLauren2016-05-13
勞基法有規定,特休在離職前未休完必須轉成對等現金
John avatarJohn2016-05-14
要非可歸咎勞工自身因素照成的才可以換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6-05-17
你不能自己故意不休叫公司給錢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6-05-19
競爭對手你要小心的是職業道德與旋轉門
不過我目前待過的醫療儀器 旋轉門都是無效寫好看的..
Ivy avatarIvy2016-05-23
我是不知道你做什麼儀器 不過我做的人都同樣人跑來跑去
被舊公司知道就知道 不要違反職業道德就好
Agnes avatarAgnes2016-05-26
醫療產業想要不遇到負能量很難啦 找新的小公司才有機會
因為公司成立門檻太高 都是那些有錢的大 老公司...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6-05-29
謝謝C大的建議!!
Callum avatarCallum2016-05-31
不過我做的是醫材,就是個搶來搶去的生態圈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