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面試,遇到兩間要做 reference check,還限定直屬主管,要姓名電話部門職位跟m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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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前東家以外,前期東家資訊也需要。我都從前前東家畢業多年了,還要拿這種事情來
煩主管,真的覺得不太好意思,對於此舉動也感到很反感。
若部門流動率每年離職六個人,兩年至少12個人,主管還要記得並服務他們後續求職時別
間公司打來的確認電話
到底哪天台灣個資法才會完善?
真心希望毛很多的公司趕快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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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前東家以外,前期東家資訊也需要。我都從前前東家畢業多年了,還要拿這種事情來
煩主管,真的覺得不太好意思,對於此舉動也感到很反感。
若部門流動率每年離職六個人,兩年至少12個人,主管還要記得並服務他們後續求職時別
間公司打來的確認電話
到底哪天台灣個資法才會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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