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離職問題請教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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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小魯之前代友發了一篇文章,大家都勸他換工作。他最近終於找到了一份比原來高10幾k的工作他非常感謝大家的建議。
但問題來了。公司不太想讓他走硬是要他多待一個月帶新人,問題是他自己也是不到三月的新人也不是很熟還不如問原本的設備商。我查過勞基法未滿三個月是不需要預告離職的即提即離。請問這種情況會持續跟主管溝通還是直接來硬的堅持要走就直接跑了,因為新公司希望兩週內能報到。然後他好像對舊公司超感冒的多一天都不想待。有沒有前輩有類似經驗可以參考一下怎麼樣的處理方法比較好,因為世界是圓的難保哪天被回馬搶。我自己也是新鮮人沒什麼離職參考。先謝謝各位前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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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6-07-03
直接走啊,地球沒有圓到這麼好相遇,除非那個產業圈子就
這麼小
Andy avatarAndy2016-07-07
我頂多帶一週 再多不行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6-07-10
謝謝回答
Rachel avatarRachel2016-07-14
先把自己的立場站穩,按勞基法規定的時間走就可以了,如果
雇主藉故亂扣薪或不給薪可以檢舉,勞工局會強制僱主付薪水
Kumar avatarKumar2016-07-19
僱主還會被罰錢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6-07-20
謝謝大大回答。我朋友說明天就去把話說清楚說無法帶新人
Sandy avatarSandy2016-07-21
請問大家未滿三個月如果合約有簽一個月前告知離職,是否勞基
法的效力大過合約? 還是應該可以一個月內離職呢?
Ursula avatarUrsula2016-07-25
我查到的是以法律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