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離職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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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財務狀況一直有問題

(1) 去年到職沒多久後 未經勞資雙方同意 改發薪日從次月 5 號改為 15 號發薪水

(2) 改 15 號發薪水後,又時常延遲 1-3 天發薪

(3) 今年一月份的薪水和去年年終,原本 2/16 發放,結果資金不足說年後發,
現在拖到年後都還沒發,改說要三月初才有錢進來


許多同事已經有離職打算,同事分享了一個連結給我
說公司欠薪,可以主動離職後,申請非自願離職的補助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206/304523.htm


因此想請教一下

1. 如果我申請了這個失業給付,這筆帳國家自己買單,還是會向公司追討?

2. 我想等三月初確定領到一月的薪水和年終之後,甚至三月中領到二月薪水後,
再辦離職,這樣還符合資格嗎?

3. 這種離職,要怎麼跟公司講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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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Yuri avatarYuri2015-02-28
這問題我才剛幫朋友解決 ,我有與律師討論過幾次 ,看你
要不要走法律途徑而已 ,簡單說 ,欠薪走支付命令或是
民事訴訟 ,前面看你要先勞工局調解以及來封存證信函也
可以 ,時間內它要提出異議 ,但欠薪它異議最後要就跟你
打訴訟 ,不然最後還是強制執行 ,最好欠薪欠到脫產 ,
反正就笑笑的依法處理 ,不用兇 ,後來我幫朋友討回近四
個多月的薪資 ,二月初的事件而已
Robert avatarRobert2015-03-05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