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份工作 簡稱A 做到一月底
離職證明上面有離職日期
現任工作 B 二月初做到現在 快離職了
想請問一下
目前找工作履歷該怎麼表達比較好
1.A B照實寫 再表達B做這麼短的原因
缺點 雖然原因是面試被騙 沒加班費
但不管怎樣面試應該都扣分?
2.B 的經歷直接省略 A不變
至少三個多月的空檔 有點難掰
3.A的經歷覆蓋B(寫A工作做到五月)
但是公司要看離職證明的話就漏餡了
還是可以說離職證明不見了 前公司也不補發帶過?
請板友們給點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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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證明上面有離職日期
現任工作 B 二月初做到現在 快離職了
想請問一下
目前找工作履歷該怎麼表達比較好
1.A B照實寫 再表達B做這麼短的原因
缺點 雖然原因是面試被騙 沒加班費
但不管怎樣面試應該都扣分?
2.B 的經歷直接省略 A不變
至少三個多月的空檔 有點難掰
3.A的經歷覆蓋B(寫A工作做到五月)
但是公司要看離職證明的話就漏餡了
還是可以說離職證明不見了 前公司也不補發帶過?
請板友們給點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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