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金一定要發嗎?有盈餘才要給、全年沒過失才算;一次超過 90,501 元先扣 5%,全年獎金超過 4 個月投保金額要扣補充保費
2014 年除夕,站上一位加油站工讀生拿到 2,000 元年終,聽說做了 5 個月的新人正職拿 7,500 元,問一般加油站員工都會有年終嗎;回覆有人說中油直營的工讀生也有,從 840 到 19,200 元不等,也有人說工讀生有年終是遇到好老闆。2009 年另一篇在問全聯助理營業員 4 小時和 8 小時的年終差多少。網友的答案都是各家慣例,法律上到底欠不欠,要看勞動基準法第 29 條。
法律只要求「有盈餘」時給
| 條件 | 第 29 條怎麼寫 |
|---|---|
| 什麼時候 | 事業單位營業年度終了結算 |
| 前提 | 有盈餘,而且先扣掉繳納稅捐、彌補虧損、提列股息與公積金 |
| 給誰 | 全年工作並無過失的勞工 |
| 給什麼 | 獎金或分配紅利 |
| 給多少 | 條文沒有規定 |
所以公司虧損,或盈餘扣完稅、補完虧損就沒了,法律上沒有一定要發年終;條文也沒有「至少一個月」這種門檻。網友說的 1 到 2 個月、840 到 19,200 元,都是各公司自己的制度。勞動契約、工作規則、聘書寫明有年終或怎麼算的,就要依約定發。
年終算不算工資
勞動基準法第 2 條把工資定義為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包括「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施行細則第 10 條第 2 款則把年終獎金列在「經常性給與」以外。這代表名為年終獎金的給付,一般不計入工資,也就不會算進計算資遣費、退休金用的平均工資。
不過名稱不是唯一標準。如果所謂「年終」其實是每月固定分攤發放、跟有沒有盈餘無關,是否仍屬非經常性給與,要看實際內容,本文不下結論。
拿到之前會先扣什麼
| 項目 | 規定 | 例子 |
|---|---|---|
| 所得稅扣繳 | 非每月給付的薪資按給付額扣 5%,每次給付未達起扣點免扣(薪資所得扣繳辦法第 6、7 條);115 年度起扣點 90,501 元 | 年終 8 萬元不扣;年終 12 萬元先扣 6,000 元 |
|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 同一投保單位全年累計獎金超過當月投保金額 4 倍的部分,按 2.11% 扣(健保法第 31 條) | 假設投保金額 4 萬元:全年獎金 16 萬元以內不扣;24 萬元扣(240,000 − 160,000)× 2.11% = 1,688 元 |
| 報稅 | 年終併入當年度薪資所得,扣繳的 5% 隔年結算申報時多退少補 | 實際稅額依全年所得與扣除額而定 |
補充保費是「全年累計」,三節獎金、績效獎金都會算進去,年終通常是一年中較晚、金額較大的一筆,所以常在發年終時才超過門檻。投保金額依各人實際投保級距,上表的 4 萬元只是假設,本站沒有核對健保投保金額分級表。
請育嬰假、生理假會被扣年終嗎
legal 站有人問請育嬰假能不能爭取年終與尾牙。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21 條第 2 項規定,受僱者依第 14 條至第 20 條(生理假、產假、安胎假、育嬰留職停薪、家庭照顧假等)提出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年終如果按出勤比例或考績計算,留停期間怎麼算才不構成「不利處分」,條文沒有寫到計算方式,本文不下結論。
不適用的情況
- 公務員、軍人:年終與考績依各自的人事規定,不是勞動基準法第 29 條的範圍,本文沒有查證;legal 站的志願役年終獎金就屬這一類
- 契約或工作規則有約定的:例如寫明保證發 1 個月,就依約定處理,不只看第 29 條的盈餘條件
- 年中到職、年中離職:第 29 條的對象是「全年」工作的人,按比例給不給依公司規定
- 分紅、員工酬勞:公司法的員工酬勞與第 29 條的獎金是不同制度,本文沒有整理
- 薪資扣繳的細節:有填免稅額申報表、兼職所得等情形的扣繳方式不同,以財政部規定為準
實際該怎麼做
- 翻出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錄取通知,看有沒有寫年終怎麼發、要做滿多久
- 公司說沒盈餘不發,法律上不能硬要求,但有書面約定的可以要求照約定
- 年終超過 90,501 元會先扣 5%,報稅時記得併入薪資所得,多扣的可以退
- 把同一家公司當年已發的獎金加總,和當月投保金額 × 4 比較,就知道會不會被扣補充保費
- 因育嬰留停、產假被扣年終,先問公司的計算依據,再向縣市勞工局諮詢
常見問題
公司不發年終獎金違法嗎?
勞動基準法第 29 條只規定: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全年工作並無過失的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沒有盈餘就沒有這項義務,條文也沒有規定幾個月;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另有約定的,依約定。
年終獎金要扣稅嗎?
要。年終是薪資所得,薪資所得扣繳辦法第 6、7 條:非每月給付的薪資按給付額扣取 5%,每次給付未達起扣點免扣;115 年度起扣點是 90,501 元。年終 12 萬元先扣 6,000 元,隔年報稅時多退少補。
年終獎金要扣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嗎?
看全年累計。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 條:所屬投保單位給付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 4 倍部分的獎金,要扣補充保費,費率 2.11%。假設投保金額 4 萬元,全年獎金 24 萬元,超過 16 萬元的 8 萬元要扣 1,688 元。
年中離職還能領年終嗎?
第 29 條的對象是「全年工作並無過失」的勞工,年中離職的人沒有法定的請求權;能不能按比例領,看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公司慣例怎麼約定,本文不替個案下結論。
資料來源
- 勞動基準法(民國 113 年 7 月 31 日修正)第 2、29 條(全國法規資料庫)(2024)
-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民國 113 年 3 月 27 日修正)第 10 條(全國法規資料庫)(2024)
- 薪資所得扣繳辦法(民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修正)第 2、6、7 條(全國法規資料庫);115 年度起扣點 90,501 元依財政部稅務入口網(2024)
- 全民健康保險法(民國 112 年 6 月 28 日修正)第 31 條(全國法規資料庫);補充保險費率 2.11% 依健保署說明(2023)
- 性別平等工作法(民國 112 年 8 月 16 日修正)第 16、21 條(全國法規資料庫)(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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