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離職後若同意留卻後悔,離職日要重算? - 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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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我在這份工作兩年又三個月

我在5/12口頭告知主管要於6/14離職,後續他請我想一想再回覆

我跟他說我想一想(是真的很認真掙扎的那種

但認真想後我在5/26傳Line給他決定還是做到6/14 他說好吧

上周五跟主管談,因為公司離職要寫面談內容,我被三寸不爛之舌一時說服

跟他說好吧那我跟另一間公司說我不去了

(我在先前5/11有拿到另一間公司的offer 我告知那間公司要在6/15 on board)

但經過這個假日後,我掙扎很久還是覺得應該要試試不同的機會

想請問如果我在今天上班提說還是想走,這樣離職日需要重算嗎?

另外我也發現5/26正式告知做到6/14是20天內而不是勞基法規定20天前
這樣可以改離職日嗎? 我今年特休半天都沒請,想說改完那天請特休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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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umar avatarKumar2021-06-08
你想離職,只要跟公司講好或合法離職天數告知,都可以走的
Vanessa avatarVanessa2021-06-10
有什麼理由可以讓你想兩個禮拜?
James avatarJames2021-06-14
我也想但原公司不想放人,可能最後只能拿法規出來講...
Quanna avatarQuanna2021-06-17
能談盡量談,你真的要走公司也奈何不了你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1-06-19
想太多,你沒有自以為的那麼重要,要走就走,不用小劇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1-06-21
Cara avatarCara2021-06-25
妳答應續留,就是撤回離職告知了呀,契約重新訂定,現
在又想走,要再跑一次完整流程,什麼7天10天預告的。
Emma avatarEmma2021-06-26
主管只是覺得找人麻煩 你真以為幫你想嗎 爭取一點福利
你就不累了嗎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1-06-26
你沒有那麼重要啦,然後小心被清算,留下來被清算
超多的
Charlie avatarCharlie2021-06-27
我發現圈子很大 也可以哈哈
Eden avatarEden2021-06-30
離職宣告請寄信,口頭沒有效益...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1-07-04
口頭講不是沒效 是事後難舉證你有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