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小弟剛剛去面試一份助理編輯的工作
他告訴我下週一可去上班
我也答應他我會去
但是我回到家又投了一些履歷到有興趣的工作
我想問如果我在這短期之內(正式上班前)
或者剛上班的期間(前一個月或前幾週)
有別家我更想去工作的地方應徵上了
我可以去嗎?
這樣會不會太不講信用?
另外請問大家工作的公司
如果要轉跑道
有相關規定嗎?(比如說提前多久說之類的,或者多久期間簽一次約?)
尋求各位大大意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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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剛剛去面試一份助理編輯的工作
他告訴我下週一可去上班
我也答應他我會去
但是我回到家又投了一些履歷到有興趣的工作
我想問如果我在這短期之內(正式上班前)
或者剛上班的期間(前一個月或前幾週)
有別家我更想去工作的地方應徵上了
我可以去嗎?
這樣會不會太不講信用?
另外請問大家工作的公司
如果要轉跑道
有相關規定嗎?(比如說提前多久說之類的,或者多久期間簽一次約?)
尋求各位大大意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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